《建筑史学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0-1717/TU)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刊,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原有《建筑史》和《中国建筑史论汇刊》的延续。以季刊的体例,集中并逐年系列发表国内外学者在建筑历史研究领域的最新学术研究论文。
一 宗旨
本刊以推展建筑历史(尤其是中国建筑历史)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为宗旨,力图提升中国建筑历史研究水准,促进国内外学术的深度交流,参与中国文化现代形态在全球范围内的重建。立足中国建筑史研究,探索中国建筑发展规律,促进建筑史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
二 栏目
本刊内容以中国的建筑历史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为主,兼顾西方建筑历史与中西建筑文化比较,包括建筑历史、园林史、城市史、古代建造技术、建筑装饰、建筑文化、乡土建筑等方面的重要学术问题研究。其着眼点是建筑历史领域史料、理论、见解、观点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及重要学术问题的信息和评论。主要栏目包括:中国建筑史专题、古代建筑法式与制度、建筑文化、建筑考古学、建筑史学史、近现代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理论史、中外建筑比较、园林·城市·乡土、古建筑测绘和传统建筑现代创新作品选登等。每篇论文的篇幅,以精准阐释研究课题为准,1.2万字左右为宜,不超过1.8万字。每期约收录10~15篇文章。
三 评审
本刊采用专家评审制度,每篇文章由2~3名专家评审,追求文章原创性和独立见解,保障刊物的公正和严肃性。
四 稿件录用
本刊征稿方式包括约稿和自由来稿,主要以向同一领域顶级学者约稿或由著名学者推荐的方式征集来稿,如能推荐优秀的建筑历史方向博士论文中的精彩部分,也将会通过专家评议后纳入本刊的编辑范围。论文投稿后,即被视为自动向编辑部确认未曾一稿两投,否则须为此负责。本刊有统一的发行计划,不完全按收稿先后顺序刊出,敬请理解。
五 稿酬
录用稿件原则上不付稿酬。稿件刊用后,本刊将向每位作者赠寄当期刊物两册。
六 出版周期
本刊以中文刊行,每年3月、6月、9月、12月出版。A4开本,四色印刷。
七 本刊声明
1. 作者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稿件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出版的内容。
2. 本刊获得作者授予的修改来稿的权利,对所发文章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印刷版和电子版的汇编权(文章的部分或全部)、发行权、复制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建筑史学刊》编辑部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地拥有前述权利的专有使用权,同时有权独家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如有异议,请事先声明。
3.本刊为学术期刊,以充分尊重每位论者的学术观点为前提,惟求学术探索之原创与文字写作之规范,文中任何内容与观点上的歧异,与本刊编者的学术立场无关。
来稿请投:jzsxkbjb@mailoa.tsinghua.edu.cn
《建筑史学刊》编辑部感谢广大作者与读者的支持。本启示自2020年12月起实行。
年第卷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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